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
大会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临潭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新城镇位于临潭县中部,全镇共有14个贫困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9个,省级深度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6个,2013年底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138户8578人,贫困发生率为37.3%。2020年初,经州县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序列,全镇减贫2196户9296人,退出贫困村14个,贫困发生率降至0,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新城镇人民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产业提质、民生改善、服务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重责任,抓分工,不断健全扶贫机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机关干部“一对一”帮扶的脱贫攻坚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组织镇村组干部包抓贫困户,做到村漏户、户不漏人,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贫困户进行筛查。
重规划,抓统筹,进一步完善扶贫规划。设立镇、村两级脱贫攻坚作战室,并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将脱贫攻坚作为一场硬仗来打,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全面实现挂牌督战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了新城镇扶贫规划,使得开发规划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按步实施,有序推进。
重主体,抓落实,着力推进各村建设。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探索营造大扶贫格局。在实践中,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小康步伐。注重贫困村的道路、安全饮水、阵地建设、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等基础新建与修缮工作及20个行政村阵地标准化建设。
重效益,抓典型,着力加大产业扶贫。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助推群众增收,注重帮助贫困村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积极落实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支持农户发展种养殖业,为农户的产业开发提供资金保障,有力推动了贫困户脱贫进程。
重规范,抓风纪,严格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决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实现主要领导目标责任制,分管领导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实施。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明了纪律,要求不准随意调整项目,将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使用情况、实施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